横刻夜墨>都市>意定监护制度 > 言不由衷定有鬼
    正当申城乃至整个中国南方地区的律圈,一度认为小何律师“专业能力”强悍无匹,可以轻易再撬掉一块社会主义的大墙角时,束若悦一案以足以载入中国大陆司法史册的超凡速度开了庭。从北京垂直而下的巨大势能,推动着这起背后脏污纳垢着超百亿赃款的巨贪大案,从缉捕到受审,用时不到短短三个昼夜。

    但此时的相关利益集团还幻想着,凭借何这个姓多年来在中国南方律师界的人望,一定能够给案件的界定造成重大影响。再者,一大票相关法律专家的案件定性意见,所谓的这些场外援助,本身也能大幅度左右案件的走向。

    所以,很有可能又要给他成功打个擦边球,毕竟以前何意羡的一个涉案金额比这个更大,情节比这个稍轻的,辩护人就做的是无罪辩护,嫌疑人本人也是无罪辩解,并且只抗诉了一次就成功逃脱制裁。

    故所以,江湖上传说,法院充分发挥数字化这个当今世界最大变量的牵引作用,引入智能辅助裁判系统以来,凡何律师经手的案子,平均四点二秒生成一份判决。

    本案经申请不公开审理,庭审从早上十点持续到晚上六点半。

    孟彧在车里等饿了,去买咖啡被法制主播盯梢,问以孟律师您怎么看。

    孟律师看到自己的脸在短视频平台被美颜滤镜搞得跟旺旺雪饼一样,说我怎么看,我看何律师是律师,律师和法官一样,不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好了,小美女,这杯卡布奇诺是给你点的,这段掐了。

    外界有所不知的是,何意羡担任本案的第一,也是唯一辩护人。

    将助理黄妙妙辞劝退以后,何意羡在几十份案卷里抹去了她的出庭记录,一字不剩。

    此事被时人诟病得很,说:你看,有的好导师拿徒弟助理当活眼珠子,有的人就拿徒弟助理当脚后跟子!唉,律师这行说白了就是个体户,自己接单自己做。更惨的是你当他何意羡的助理付费上班,社保钱、办公费用都要自己出,每个月上来先欠着鼎盛八千大洋!更难听的则说,要想学得会,得跟师傅睡。

    渐渐,把何律师的带教形象传成一个穿普拉达的女王。

    无所谓,何意羡不招人了,外包都不要,现在大事小事自己一个人操刀,一个肩膀扛。昨天,孟彧按例到点找何意羡吃工作午餐的时候,便见主任办公室虚掩着门,何意羡灰头土脸密而不语。桌上的案卷,风吹哪页读哪页。他扶着额头遮了一半的脸,不过手真好看极了,那手背云冻欲雪未雪,那指尖梅瘦将花未花的。孟彧遂产生了你一个人出庭会不会害怕的念头。

    但以孟彧的大男子主义程度,不足支撑他陪同何意羡一起出席。在车上等这么久,已经仁至义尽。

    法警开道,何意羡才得以回到车上。孟彧把副驾驶上方的小圆化妆镜翻折下来,在镜面敲了敲:“看看你,月薪三千八,人间小苦瓜。”

    何意羡闭眼养了会神,阴沉的气息散去了一些,但仍然没讲话。

    和白轩逸这个庭,开得真你妈窝囊。

    案情很简单,因为目前挪用社保基金的事还没捅出来,明面上的情况说白了,就是讲韩其亮的相关税务问题,都是因为跟束若悦搞婚外情。

    束若悦收了人家好处,给韩其亮吹枕边风替人疏通管道,诱导韩丧失理想信念,披着共产党员的外衣干尽了坏事,党内外一些同志一个个都是被你束若悦一步步拉下水的。但又因为束若悦不是党内人士甚至她清朝贝子贝勒的家族现在七成外籍,所以这口职务犯罪的锅,先扣在韩其亮的头上。要救束若悦,就得先把韩其亮先保住。

    有一条广为传颂的法庭智慧:当事实对你有利,就强调事实,当规则对你有利,就强调规则,当事实和规则都对你不利时,就掀桌子把事情搅浑。

    何意羡今天便没少掀桌子。他一上来,根本不听你公诉方有的没的,只纠结一个点:能把束若悦算是这些贪官的情妇吗?他说第一,婚外之情不属于特定关系,什么是情妇?刑法没有给出特定的标准。像他们两偶尔外出发生关系的,和我们一般意义上的长期稳定的婚外情显然是有实质性的区别。

    何律穷极无赖的作风举世皆知,一个合格的律师,必须要会钻漏洞,还要把解释学运用得淋漓尽致,他不要起脸来可真是漫无止境!

    但大家绝没想到白检也会近墨者黑,从那张认真做事严肃做人的嘴里说出来:为什么要长期稳定?辩护律师,现在离婚率这么高,连受法律保护和约制的婚姻关系都无法长期稳定,为什么要求情夫妇长期稳定?案件事实给定非常清楚,辩方一定要把今天的案例给出的整个事实人为地割裂开。是的,单独的两情相悦是柏拉图,单独的外出游玩是游伴,单独的性关系是性伴,但是柏拉图加上游伴、性伴,难道还不是情夫妇、特定关系人吗?

    何意羡回,如果仅存在婚外性关系,而没有利益输送,这样的情夫妇是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特定关系人?刑法裁定,看中当事人之间并非特定身份而是共同利益。束若悦收别人钱,韩其亮有没有劝过?劝阻无效不等于默认同意,听不听全在束若悦,收不收不由韩其亮。不听话的束若悦收了钱,不等于韩其亮敛了财。两高规定,构成受贿的前提必须是他授意请托人,将财务交给束若悦,那么请问,本案当中韩其亮有没有事先的受益?

    白轩逸回,简单一个理论问题,请问两高关于受贿案件的受益这一条规定,是一个法律拟制还是一个注意性规定?无论受贿犯罪的花样如何翻新,都应该牢固把握权钱交易的实质,透过现象看本质,法正公平镜,官清民自安。

    庭审过程中,旁听席多次掌声给他们鼓鼓劲。除了苏殊屡屡侧目看他师父,以前他以为,只有律师才不仅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还得会“七十二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