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刻夜墨>科幻>再也不要做反派 > 糟心 2
    春红是怡春院的花魁,卖艺不卖身的花魁。

    我说春红这名字有点像我奶奶辈的名字,她说我懂个球,院里的四大美人才配用这个“春”字。

    我问哪四大,她说还有春绿、春蓝、春紫。

    我说那你们应该再选三大美人,她问为何,我说正好七个,加在一块儿可以凑一道雨后长虹。

    然后我就笑了,笑得难以自抑,笑得无法自拔,捧着肚子滚到了地上。春红一脸莫名地看我一眼,便抚她的琴去了。

    我突然觉得有些可惜,可惜我命定之人跟我笑点不同。

    其实一掷万金这个事,一半是我有意为之,一半也算是一时冲动。

    有意是想告诉春红我家底丰厚,若她嫁了我可以衣食无忧,再不用卖艺谋生。

    冲动是那日,王相的儿子要春红去房中为他单独奏琴唱上一曲。

    春红的出场费很贵,想请她出来抚琴唱曲儿要花许多银钱,据说比其他三大美人还要贵上一倍不止,毕竟她是头牌中的正位,头牌中的王牌。

    当然,再多的银钱对我来说只是小事,不过寻常来客想要听她一曲就有些难了。且她从不单独去客人房中演奏,就在台上将脸遮上一块水纱,一边奏琴一边唱。

    也就是说,要是有冤大头花钱请她出山,那么,整个怡春院里的人都能一起听。

    我就是那个常常花钱让春红出来给大伙儿唱曲儿的冤大头。

    所以老是有人来打探我何时有空,因为我得空便去怡春院,去怡春院必听春红唱曲儿。只要我去,院内必定人声鼎沸,水泄不通。

    有一次,碰到一个布衣书生问我为何常常豪掷百两银钱请春红为众人奏曲。我摇头晃脑地说春红是我命定之人,只与我一人心意相通,那曲中的脉脉情意,也自有我能体会,随他多少人听又有什么所谓。且春红唱得好听,她也喜欢有人听他唱曲儿。这样,春红高兴,我也高兴,听曲的众人也高兴。皆大欢喜。

    书生看着我,面色十分怪异,欲言又止,复又甩袖走了。我当时觉得这书生很没礼数,不过我被那些骂我的人锻炼得心胸十分开阔,转瞬也就忘了。

    春红不愿意单独去给王香淇唱曲儿。

    没错,王香淇就是王相的儿子,是个女孩儿名字。

    据说王相生了四个儿子,一直盼一女心切,可惜年事已高,怕是心愿难了。可在他五十六岁高龄时,家中小妾竟突然有喜。王相喜不自胜,以为老天眷顾,要圆他心愿,便早早地起好闺名,日盼夜盼,盼来,呃,一麟儿。

    王香淇的四个哥哥都还算有出息,不是在朝中颇有建树就是在商场上混得如鱼得水,最差也中了举子当着个小官。而王香淇因为不得父亲重视,就,彻底叛逆了。日日在各处惹是生非,寻衅滋事。夜里就流连烟花之地,挥金如土,夜不归宿。是个不折不扣的街头恶霸、登徒浪子。

    所以王香淇哪里肯管春红愿不愿意,一通胡搅蛮缠,最后干脆直接派了小厮去拖拉春红,欲强行将她拉至房中。幸亏我及时赶到,挺身而出,给春红递上一记沉稳眼神,与她眉目传言道:别怕,我赵王爷英雄救美来了。

    春红愣愣地看了我一眼,我想她一定懂了。

    我今日没带小厮,其实我一贯不带。我身边只有一个武艺高强的玄影,他是我专门从武当山请来的绝世高手。我虽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可是讨厌我的人太多,对我心有杀念欲为民除害者也定不计其数,我当然也怕哪天突然就被暗杀了,莫名其妙当个糊涂鬼,所以花下重金请来据说是当世第一隐世高手,江湖人称辣手绝剑的玄影大侠。

    可玄影这人比较孤傲,是那种绝世高手的孤傲,他说除非我有性命之虞,否则懒得现身。

    所以,眼下,我只有孤零零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