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成魔,意味着不用再被宿主累赘,不仅能自由活动,还能获得强大的力量。

    因此,没有魔胎不想觉醒。

    鱼卵表面肉眼可见地抽出筋骨和血管,丝丝缕缕盘绞在一起,最外层裹上一层脂肪和皮肤。又短又淡的眉毛从新生的脸皮里戳出,两只滴溜溜的眼睛也长好。

    这个以宿主的鲜血为食的东西,终于在吃掉宿主后,长成了一个人。

    男性,身高一米五,长得是弯腰驼背、又瘦又小。走在街上可以说是丑人的地步。

    林清泉看见它的肝脾肺肾正常运作,和人完全没有分别,甚至比一般人还要健康。

    左右心房架起,心动脉交串其中,强健的心肌一层层包起,推动着血液流动。

    心脏,是魔最后一个长成的器官组织。

    “嘿嘿。”魔低低笑了几声,但不会说话,也就只会笑了。

    它是个哑巴。

    “魔化成人形了,尽管是不健全的人。”老僧说,“一个月了。托你的福,我可算等到了这一刻。”

    “你一直在等它觉醒?”林清泉警觉起来,“你什么目的?”

    老僧摘掉了斗笠,露出清瘦高挺的脸庞,骨节明显的手指一指,分毫不差,正指向那魔的左胸口。

    “我要拿下它的心脏。”

    林清泉一惊:“心脏?”

    老僧淡淡一瞥,“魔胎本来没有五脏六腑,但觉醒之时会长出心脏。这颗心脏是宝物,是万能的药材,药效能治百病,是比黄金还珍贵的材料。”

    “魔的心脏竟有这等功效?”

    老僧点点头,“魔的心脏乃是天药。不论是什么病,任何病入膏肓、行将就木的病人,只要吃下魔的心脏就会康复如初,整个身体宛如新生。没想到吧,魔是来自地狱的夜叉修罗,但它的心脏却是药师佛的赠礼呢。”

    林清泉操起菜刀就扑过去,“剖了它!这活我熟。”

    “等等!”老僧想拽人却没拽住。他因年纪大而见多识广,但属实没见过这么勇的。

    林清泉跳上去,跨坐在魔身上,利用身高和力量的优势几下制住哇哇乱叫的魔,手起刀落,扒开脂肪层切断主血管,快速分离出心脏。

    ——这感觉,让他模模糊糊回想起,前世的他有相似的解剖经历,一双染满了血的胶皮医用手套浮现在脑海。

    他将这些乱七八糟的记忆驱逐出去,捧起血淋淋的心脏,热乎乎的,各色血管盘亘在心肌中,强大的肌肉功能让心脏还在怦怦直跳,十分鲜活。

    不对劲。

    已经剖出的心脏,不可能依旧强劲地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