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清泉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

    折算一下。这一觉他一口气睡了十个小时。

    反应过来时林清泉自己都有点震惊。

    此等时长的睡眠在他身上是罕见‌的,从赛博朋克的前世到江户的今生,他每天都只用睡五六个小时,连午觉都不需要。

    林清泉躺在晒出草香味的榻榻米上,还不想动。他发着呆,看着凝固在阳光里的草尘,看着每一颗草尘表面镀上一层金,空气中弥漫着草叶被晒干的味道,苦丝丝的。

    就是这个时候目目从外屋走进来。

    它‌一只手端着米粥,另一只手捧着个扁平的小碟。发育成熟的指甲扣在碗边,被阳光晒出彩色的润泽。端平的米粥蒸腾出热热的白汽,白汽组成‌一张幕帘,幕帘之后就是它的面庞。

    一张充满混血感的立体‌的面庞。

    “你做的吗?”林清泉枕起胳膊,打趣它,“没想到你居然还会做饭。我记得从没有人教过你这个吧。”

    目目有点不好意思,耳朵根都是红的。

    它‌把米粥熬得极其浓稠。颗颗米粒悬浮在半胶状的汁水里,就像只掺了一点水的米饭,舀一勺子翻转过来都不会往下掉。旁边的小扁碟盛着炒鸡蛋,有焦黄的颗粒夹杂在炒蛋里。

    这是一顿非常中式的早餐。

    看到米粥的第一眼林清泉就愣住了。他没声张,面不改色地用勺子翻搅几下,安静地吃了几口。

    等到将竹筷伸向小碟里的炒蛋时,他瞬间冻住,僵了很久后放下筷子,严肃问道:“你为什么‌会做这种炒蛋?”

    一些记忆倏尔被勾起,就像有双手伸进很久没有打理的池塘,在里摸了半天,最终扯出一个锈迹斑斑、缠着海带的旧自行车。

    林清泉想起来了。

    前世的他特别爱吃一种炒蛋:将腌制的萝卜干切碎成丁,代替盐用来炒鸡蛋。这是他的妈妈云妮自创的做法。

    炒蛋吃多‌了会油腻,可一旦加入萝卜干碎米,萝卜的清香就驱散了油腥,解腻的同时嚼起来清脆,别有一番滋味,把炒蛋和萝卜两种食物的优点结合到登峰造极。

    这本是林清泉记忆最深处的味道。

    自从到了江户,他吃到的全是半生不熟的鸡蛋。因为江户人偏爱生鸡蛋,喜欢用生鸡蛋拌饭,吃寿喜锅也喜欢蘸鸡蛋液吃,就连煎成固体的鸡蛋烧也会流黄。

    林清泉忘了自己最喜欢吃什么‌。

    如今目目却做了出来,摆到他的面前。

    就像连自己都看不见‌的私密处被窥看到。林清泉寒毛直竖。

    “你怎么会炒这样的蛋?还有这种稠得黏嗓子的粥……”他声音放得低低的,淡漠的表情很难窥探到他的所想,“你做的,从粥到蛋,全是我最爱吃的。连我自己都忘了我最爱吃什么‌,你为什么‌会知道?”

    隔着米粥的白雾,他们两人对视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