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刻夜墨>都市>自带锦鲤穿六零 > 第六百八十四章 莫挨老子
    看高鹏和徐秋荷吵架的热闹,就知道高鹏为了他那条命,无所不用其极。

    这里离村子里这么近,跑得快的话不过几分钟,高鹏不想死的话,大概是能拿出吃奶的劲儿来逃命吧。

    退一万步讲,要是高鹏真的点儿背,被猞猁追上撕碎吞下肚,那也是他不敢硬刚,做了自认为胜算较大的选择而已。

    伊万看着尽欢对猞猁上下其手搓来揉去,猞猁一点也没有反抗的意思,反倒是尽欢的手一停下来,它就不乐意,把脑袋主动送到尽欢的手里,蹭过来蹭过去。

    看着猞猁自如撒娇的动作,伊万都怀疑这不是山里茹毛饮血的猛兽,而是温顺亲人的家猫。

    论撒娇的水平,村里那些家猫,跟这只猞猁比,估计都要甘拜下风。

    看猞猁对尽欢撒娇卖萌,伊万也有些手痒。

    他有点隐性猫控,碰到谁家养的猫,都忍不住想抱来撸一顿,之前看到一群猞猁下山,他也是兴奋比害怕要多得多。

    看尽欢尽情撸“大猫”,他能不心动手痒吗?

    猞猁那身厚实绵软,油光水滑的皮毛,看起来就很好摸。

    毛茸茸的大爪子看起来也很可爱,爪子下面藏着肉嘟嘟的肉垫,让他很有上前握爪的冲动,如果顺便捏一把肉垫,那就更完美啦!

    心动不如行动,伊万悄悄咪咪把手像猞猁伸过去,想趁着猞猁眯着眼睛,准备摸一把就赶紧撤。

    出师不利,他手还连毛都没挨上,猞猁突然就睁开了眼睛,咧嘴冲他呲出尖牙,尖锐锋利的指甲像一把把小弯刀伸亮相。

    意思表现得很明显:莫挨老子!

    伊万悻悻然缩回了手,猫不是谁想撸就能撸的,家猫不高兴会挠人,猞猁要是惹毛了,撕了他都不带眨眼的。

    高鹏从山坡那边跑了,贺重九身高腿长,几步就从小坡上跳下来,径直往尽欢面前那边走去。

    徐秋荷崴伤脚,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这会儿正脱力,想让他扶一把,还没等开口,他已经跳下去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尽欢的身边。

    看贺重九弯身屈腿,蹲在了尽欢的身边,和尽欢姐弟俩小声着说话的神态,完全没没了之前的冷漠狠厉。

    徐秋荷黯然,老天爷还真是不公平。

    这天底下的好处,竟全让徐尽欢一个人给占全了!

    徐尽欢在灾荒时出生,能成功养活下来,凭的不是村里人吹得玄乎的福运,而是有背景有本事的祖祖保驾护航。

    平安无恙地活下来,不愁吃不愁穿也不用干活,村里别的女娃,没有一个有徐尽欢过得自在滋润。

    想上学就能从小学念到高中毕业,直到没有学可以上,毕了业没找到工作,还心安理得在家里玩。

    这个别说是村里的女娃了,就是特别受宠的男娃,也不敢像徐尽欢这样心无杂念地上学。

    就像她大哥徐春生,是她妈的心尖尖,初中毕业之后没找到工作,蹲在家里不干活,唠叨数落埋怨,她妈一样也没落下。